Greenhouse Gas Emissions

本公司2023至2024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現況係屬自主管理與自願揭露,以利瞭解現況趨勢並提早因應,尚未經外部第三方驗證機構確信。

1.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(範疇1):本公司所擁有或控制的排放源,直接的排放源主要為公務車用油。

2. 能源間接氣體排放(範疇2) 及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(範疇3)本公司間接排放主要為外購電力所產生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。包括設備、辦公室及公共區域之用電。其它間接排放(範疇3)針對公司其它的活動所產生的其它間接排放為商務差旅(員工自有車輛)排放。
2025年度溫室氣體盤查係依ISO 14064-1:2018標準,採營運控制權法界定盤查邊界。盤查範圍涵蓋範疇一(直接排放)、範疇二(能源間接排放)及部分範疇三(其他間接排放)。

年度

範疇類別

排放量
(公噸CO2e)

資料涵蓋範圍

2023

範疇1

0.1079

台灣區營運據點

範疇2

243.52

範疇3

(商務差旅-員工自有車輛)

423.22

總排放當量

666.84

2024

範疇1

0.1854

台灣區營運據點

範疇2

281.27

範疇3

(商務差旅-員工自有車輛)

429.40

總排放當量

710.85

2025

範疇1

457.70

台灣區營運據點

範疇2

303.07

範疇3

(商務差旅-員工自有車輛)

354.04

總排放當量

1114.81

3. 範疇三排放,現階段優先針對與公司營運較具關聯之類別進行盤查,其餘類別經初步評估對整體排放影響相對有限,暫未納入盤查範圍。未來將視公司營運發展及管理需求,逐步評估擴大範疇三盤查範圍,以作為後續排放管理與減量規劃之參考。

 

單位:二氧化碳排放當量(公噸CO2e)

範疇三排放源

2025年

上游的運輸與配送排放

不具重大性

商務差旅排放

148.810

員工通勤排放

不具重大性

下游的運輸與配送排放

0.024

購買的商品和服務

1.168

資本財

不具重大性

燃料和能源相關活動

197.045

營運活動中產生的廢棄物

7.016

上游租賃資產

不具重大性

銷售產品的加工

不具重大性

銷售產品的使用

不具重大性

銷售產品的最終處理

不具重大性

下游租賃資產

不具重大性

連鎖/特許經銷

不具重大性

投資

不具重大性